法院讯(陈珊 陈希)近日,南溪区法院在办理一批涉房产开发商逾期办证的民事纠纷中,采取分类“问诊”、以调为本的方式,快速、妥当处理,主动回应社会期盼,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某房产公司与众多业主于2014年至2017年期间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对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期间及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承担进行了明确约定。在房产公司将房屋交付给业主后,房产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为此,业主们纷纷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支付违约金。
由于案件数量较多,南溪区法院受理后,立即制作案件清单并明确专人办理。承办人通过联系房产公司,初步了解到此批诉讼的每个案件的案情不尽相同,于是通过仔细查阅卷宗,决定采取分类“问诊”的方式,将案件分为三类情况:第一类是有部分业主已经私下和房产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实际领取了逾期办证违约金;第二类是部分业主就办证期限与房产公司签署了新的补充协议,但尚未领取逾期办证违约金;第三种是部分业未与房产公司签订新的补充协议,也未领取逾期办证违约金的情形。
针对上述三种情况,承办法官结合生效判例,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分批联系业主与房产公司进行协商调解。在调解中,针对业主们的不同情况,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与业主沟通案件可能面临的风险,使业主们对自己的权利实现程度有了清晰的认识和定位,也找到了业主与房产公司之间的利益平衡点。最终大部分案件以业主自愿撤诉或者与房产公司调解的方式得到了快速解决,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同时也较大程度地缓和了业主与房产公司之间的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作为法官和共产党员,面对繁多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必须时时刻刻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实事求是地从群众的角度去思考和解决纠纷。”承办法官陈希说。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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